适用说明:本版本属于《广告法》意义上的代言人合作,运动员会对品牌 / 产品进行推荐、证明;和前面单纯肖像授权合同严格分开,不可混用 核心强制前提:运动员本人真实使用该产品,品牌必须留存使用凭证;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医食品、校外培训、烟草禁止签约;现役运动员必须提前取得所属运动协会 / 项目管理中心书面审批回执,作为合同附件。 主体设置:甲方(运动员 / 代言人);丙方(甲方独家经纪公司,受托代签、履约管理);乙方(品牌方)
甲方(代言人): 姓名:【】 身份证号码:【】
丙方(甲方独家经纪代理方): 公司名称:【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【】 地址:【】 联系人:【】
乙方(广告主 / 品牌方): 公司名称:【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【】 地址:【】 联系人:【】
鉴于甲方为体育冠军,乙方拟聘请甲方作为品牌 / 产品广告代言人,甲方确认已实际使用乙方本合同约定产品;丙方持有甲方合法有效的独家经纪授权,有权代为洽谈、签署、履行本代言合同。三方经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条款:
第一条 代言内容与性质
1.1 代言标的:乙方品牌【】、产品【】(明确品类型号,避免扩大)。 1.2 合作性质:广告代言,甲方作为广告代言人,在广告内容中对乙方产品进行推荐、证明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约束。 1.3 授权地域:【中国大陆境内】 1.4 代言期限:自【】年【】月【】日起至【】年【】月【】日止。到期后所有代言广告物料全部下架,不得继续投放。 1.5 排他约定:□非独家代言 □独家代言;若独家,附件列明竞品清单,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为清单内竞品提供任何形式商业合作(肖像、短视频、活动、代言均包含在内)。
第二条 代言服务内容(按需勾选填写)
□ 平面广告拍摄(品牌宣传照、海报图) □ TVC 广告片拍摄 □ 广告脚本内口播推荐、产品评述 □ 品牌发布会、线下活动站台、出席访谈 □ 短视频平台种草、直播出场、直播推荐 □ 品牌宣传采访、媒体专访配合 □ 其他:【】
备注:所有广告脚本、台词、成片,上线前必须提交丙方及甲方本人审核书面确认,未经确认不得投放。
第三条 代言费用、支付方式
3.1 本合同代言总费用:人民币【】元(大写:【】),【含税 / 不含税】。费用包含甲方劳务、肖像使用、配合拍摄、活动出场、丙方经纪佣金等本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对价,除另行约定差旅食宿外,乙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。 3.2 指定收款账户:【丙方对公账户】 户名: 开户行: 账号: 3.3 付款节点(示例,可调整) (1)合同签署且甲方审批文件齐全后【3】个工作日,乙方支付定金【30%】; (2)全部拍摄完成、素材交付、成片经甲方确认无误后【3】个工作日,支付【50%】; (3)首波广告正式上线后【7】个工作日,支付尾款【20%】。 3.4 发票:【丙方】开具现代服务广告代言服务费发票。 3.5 甲方个人所得税:□丙方代扣代缴 □甲方自行申报。
第四条 甲方(代言人)承诺与义务
4.1 甲方确认:在本合同签约前已经真实使用本合同约定产品,了解产品基本情况;愿意按照广告脚本内容进行推荐证明,保证广告中本人陈述真实。 4.2 甲方保证自身无违法失德记录、无广告代言失信处罚记录,不存在会严重损害乙方品牌形象的未披露负面事件。 4.3 按排期准时参与拍摄、线下活动;如因甲方个人原因无故爽约、迟到造成拍摄延期、广告投放延误,甲方(丙方协调)承担对应违约责任。 4.4 合同期内,严格遵守排他约定,不私自对接竞品商务。 4.5 甲方不得私下向第三方、经销商作出超出本合同广告内容的承诺。
第五条 乙方(品牌方)承诺与义务
5.1 乙方保证:产品资质齐全(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、质检、备案等),广告内容真实、不虚假宣传,不利用甲方身份编造功效、虚假荣誉。乙方独立承担广告违法、虚假宣传带来的行政处罚、消费者索赔。 5.2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经甲方确认的广告脚本、台词;不得剪辑拼接、伪造甲方台词、歪曲甲方表达;不得把代言素材拆分授权给第三方使用。 5.3 乙方留存甲方产品签收、使用凭证(照片、签收单等),以备监管核查。 5.4 乙方承担甲方履约产生的差旅、交通、住宿、化妆造型费用(双方另行确认标准)。 5.5 乙方不得将本代言权利转授权、转让给任何第三方。
第六条 丙方(经纪公司)权利义务
6.1 负责统筹排期、对接甲方、合同履约、物料预审、舆情预警、竞品核查。 6.2 向乙方如实披露甲方已有商务、排他合约,提前排查竞品冲突。 6.3 代收款项、对账结算、按时向甲方分配收益;对甲方形象进行保护,拒绝乙方提出的违法、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要求。 6.4 收到甲方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告知乙方。
第七条 舆情、负面与解约(代言人连带风险重点条款)
7.1 合同期内,如甲方发生违法犯罪、行政处罚、违背公序良俗、体育禁赛、被认定为劣迹艺人 / 运动员等重大负面: (1)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,立即停止所有广告投放; (2)双方按甲方负面事件发生前已经履约的时间比例结算费用; (3)因甲方负面导致乙方广告被下架、品牌损失、索赔,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;已经支付但未履约部分的款项应当退还乙方。 7.2 如乙方虚假宣传、产品重大质量事故、严重违法经营,丙方、甲方有权单方解约,已收费用不予退还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全部代言素材并赔偿名誉损失。 7.3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约,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【30%】作为违约金。
第八条 广告法连带提示(写入合同正文)
三方知晓并确认:甲方作为广告代言人,若广告属于虚假广告,甲方依法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;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,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素材、虚假产品信息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,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。
第九条 到期及超期使用
9.1 代言期限届满,乙方必须全面停止所有广告投放、宣传使用,7 日内完成线上下架、停止印刷。 9.2 乙方超期、超品类、超渠道使用甲方代言素材,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【0.5%】支付违约金,甲方、丙方有权起诉维权。
第十条 保密
三方对合同金额、排期、脚本、未上线广告素材、甲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产生纠纷,协商不成,提交【丙方所在地】人民法院诉讼。
第十二条 其他
12.1 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乙丙各执一份,签字盖章生效,电子签名有效。 12.2 附件清单: 附件 1:甲方给丙方的独家经纪授权委托书 附件 2:运动员身份、获奖证明复印件 附件 3:现役运动员:协会审批回执 附件 4:竞品排他清单 附件 5:广告脚本、成片确认单 附件 6:甲方产品使用留存凭证
甲方(代言人签字按手印): 日期:
丙方(经纪公司盖章): 授权代表签字: 日期:
乙方(品牌方盖章): 授权代表签字: 日期:
配套:代言确认回执(广告脚本 / 成片确认单)
今收到乙方提交的【品牌】代言广告脚本 / 成片,本人(甲方)已完整审阅,确认脚本内容、台词、画面内容真实,同意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广告投放。 代言人签字: 经纪方确认(盖章): 日期:
EBRP 平台风控要点(区分三份合同)
- 独家经纪合同:冠军 ↔ 经纪公司(底层)
- 肖像授权合同:品牌 ↔ 冠军(经纪代签,不能做推荐)
- 正式代言合同:品牌 ↔ 冠军(经纪代签,允许推荐证明,连带风险高)
平台作为居间方,不在这份代言合同主体内,平台单独和经纪方签居间渠道协议;平台给品牌方推介时,必须提前向客户讲清楚肖像授权和正式代言法律责任差异,留存告知记录。
我左看右看,对面的冠军不简单



